
2024年12月25日,由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的主题为《民商事律师刑事风险防控》的第六期培训在洛亚培训中心顺利举行。本次培训由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宇博律师结合其实务经验对律师在办理民商事案件中常见刑事风险点的防控进行分享。

李宇博律师是广东省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理事,在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辩护的专业领域均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洛亚律所高级合伙人刘军律师、孙建辉律师、王昊律师、黄梓然律师以及所内二十余位律师、实习人员参与了本次培训,现场座无虚席,参与人员热情高涨。

培训中,李宇博律师通过列举律师在办理民商事案件中可能涉嫌的常见罪名,依次介绍了高风险场景及风险防范方法。如律师代理“套路贷”案件主要涉及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等罪名;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或接受委托的过程中,不能仔细鉴别顾问单位的实际属性以及是否属于合法组织、单位,可能会因为他人的行为而被牵连,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等罪的共犯。

李宇博律师展示了相关的经典案例:律师曹某某在明知债务人吕某某遭受殴打,且实际并未借得任何钱款的情况下,仍接受“债权人”陈某某等人委托,篡改《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地点,以虚构吕某某借得25万元且未归还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吕某某归还本金2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院认为,曹某某作为专业律师,利用其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与陈某某等人勾结,积极实施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并认定其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案号:(2017)沪02刑终1182号】。另外,李宇博律师还简要介绍了律师林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2019)青0103刑初59号】、律师柯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2019)粤06刑终753号】、律师符某某涉嫌伪造证据罪【(2015)成刑终字第252号】等案例,分享内容生动、丰富。


在最后的现场讨论环节,刘军律师、孙建辉律师与李宇博律师将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讨论延伸至刑事辩护中,提醒各位青年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均不能进行虚假承诺;注意禁止泄露刑事案卷的内容;经认真分析案件证据及法律规定,并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后,才能提出是否进行认罪认罚的建议等。


“理想的法律职业是维护真相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现实往往是穿越风暴的航行。既要有锋芒,也要懂得自保。”
李宇博律师在本次培训中的分享让本所青年律师对于执业过程中的刑事风险防范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利用专业知识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未来青工委将秉承初心继续开展培训,为拓宽青年律师职业视野、发展青年律师专业技能注入强大动力,为洛亚律所未来的稳健发展奠定基石。

